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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兼)职律师实习人员实习考核需要递交的材料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23   查看次数:1958

实习人员实习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应当经律师事务所和本人指导律师审查后,由本人向市律师协会实习管理部提出实习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三项材料(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一、面试考核材料(纸质)

1.封面icon_doc.gif【下载】

2.目录【下载】

3.贴有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的《实习人员登记表》【下载】

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如有办理过延期、变更/新增指导律师、转所需附办理时申请表)

5.考核申请书【下载】

6.实习总结(由实习人员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7.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请勿放原件),点睛网的网络培训听课结业证书复印件

8.《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加法援中心或县(市)区司法局安排实习考核评分标准表》原件。(如参加法院实习,需提供期满后取得的合格证书复印件)

9.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每月1次,共12次考评意见)【下载】

10.律所出具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律师事务所实习考核评分表》【下载】

1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下载】

12.实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下载】

13.实务训练项目证明材料部分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办理不少于10次(含本数)的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其中已办结诉讼案件不少于5件,每个案件应另附2000字的报告书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十个案件材料提交本协会考核只需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骑缝章并由指导律师本人签名,所有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书需注明实习人员的实习身份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合肥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证明材料说明》

14.实习人员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至少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并有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下载模板】

15.实习人员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至少3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并有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下载模板】

16.实习人员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至少3次整理案卷档案的实际操作记录,并有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下载模板】

17.实习人员在法院等相关部门实习的,以法院等相关部门考评意见作为完成实务训练项目证明材料的,原则上按实习时间计量,即每月计算1件。除实习法院等相关部门考评意见外,实习人员还应当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工作报告书。

注:1.面试考核材料需装订,封面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骑缝章,参考样式【图片】

   2.《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只需要放复印件,原件自己留存。


二、面试考核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上述面试考核材料装订前请先按照顺序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hflxsxglb@126.com,文件名称标注为“XX律所XX实习律师考核材料”。

注:扫描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  1.清晰度:扫描件要求彩色扫描,必须清晰可读,确保所有文字、印章、签名等细节都能被清楚识别。

  •  2.完整性:扫描件应包含原件的所有内容,不得有遗漏或篡改。扫描件应当和原件顺序一致。

  •  3.真实性:扫描件应真实反映原件的面貌,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或伪造。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核材料可能导致考核材料被退回,请扫描后仔细检查再提交。



三、实习日志【下载模版】

实习日志无需递交纸质材料,在提交面试考核材料请将实习日志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hflxsxglb@126.com,文件名称标注为“XX律所XX实习律师实习日志”。

 

上述所有附件:实习考核相关附件材料.zip

纸质报送地址:合肥市律师协会实习管理部4417室(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

联系电话:6363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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