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合肥律协”)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合肥市的律师自律性组织。合肥律协下设秘书处,承担协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地址位于安徽国际金融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业务岗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等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法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1日后出生),工作能力、文字功底等条件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4.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合肥市律师协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后,一并于2025年4月15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hflvshixiehui@126.com),逾期不再受理。另外,邮件主题和报名表请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合肥律协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笔试。若安排笔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条件,将择优直接安排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四)体检和考察。按照1:1比例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合肥律协承担。
(五)公示。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律协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聘待遇
(一)聘用人员薪酬按照《合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受聘期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培训机制;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个人能力、特长等确定工作部门。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及聘任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合肥律协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63631336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