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专委会委员:
为表彰在法律服务、行业建设、专业发展及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两专委”)及委员,激励全体律师积极参与两专委工作,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届合肥市律师协会优秀两专委员会及委员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民主推荐和综合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本会下设的两专委及委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评选名额
1.优秀专委会10个(其中,优秀专门委员会4个、优秀专业委员会6个);
2.优秀专委会委员55名(其中,优秀专门委员会委员15名、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40名)。
三、评选要求
(一)优秀两专委评选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始终坚持律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引导专委会委员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2.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活动,认真完成交办工作任务。
3.认真履行专委会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计划落地实施、见行见效,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4.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架构清晰、运转高效;委员协作良好,团队凝聚力强。
5.发展势头良好,在两专委或者所属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积极探索并实践法律服务创新,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影响力。
6.在近两年两专委年度考核中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二)优秀两专委委员评选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律师执业形象,珍视律师行业声誉,举止文明,作风正派。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积极参与组织策划有影响力的行业活动,贡献突出。
4.积极参与专委会内部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努力推动专委会工作改进;主动开展专业研究与实践创新,积极促进专委会内外部合作,增强团队凝聚力。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
6.在近两年两专委年度考核中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由合肥市律师协会主办。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和高效,合肥市律师协会成立优秀两专委及委员评选工作小组。市律师协会会长担任评选工作小组主任,评选小组成员由市律协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市律协监事会全程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
评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秘书处会员部,由市律协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律协驻会副秘书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会员部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一)推荐申报阶段(2025年3月下旬)
由各专委会自行组织内部提名。原则上,30人及以下的专门委员会,可推荐1名委员作为参评对象,30人以上的专门委员会,可推荐2名委员作为参评对象;50人及以下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2名委员作为参评对象,50人以上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4名委员作为参评对象。
(二)确定候选对象(2025年4月中旬)
确定候选对象分三个步骤进行:
1.材料初审。评选工作小组按照评选标准及要求,对参评两专委及委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参评两专委及委员不符合申报标准和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又未在规定时限内补正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2.组织评审。由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行风监督员和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评审组,对初审合格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分。
3.确定候选对象。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照申报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候选对象。
(三)确定表彰对象、开展表彰颁奖(2025年4月下旬)
将评审结果提交评选工作小组研究,并报律师行业党委审议后,确定优秀两专委及委员评选表彰对象;印发表彰决定,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颁奖。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专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精心组织,确保评选表彰工作顺利进行;要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委员积极关注并参与评选,确保真正评选出一批具有示范性、代表性的优秀两专委和委员。
(二)严格工作程序。各专委会要认真对照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召开专委会工作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推荐参评对象。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专委会在评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证属实,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专委会对评选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装订规范(需以A4纸大小打印,并按照申报奖项的评分表顺序编辑目录及页码)。评选材料包括申报审批表及工作业绩、获得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评选材料一式一份,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市律协会员部,同时将PDF版发送至邮箱hflxhyb@126.com。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B座44楼4410室
联系人:曹昕怡;联系电话:0551-63631301。
附件:附件1.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一届优秀专门委员会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一届优秀专业委员会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3.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一届优秀专委会委员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6.合肥市律师协会优秀两专委员会委员评选评分表.docx
合肥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