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市消保委、市律协联合召开会议,正式成立第二期合肥市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成立大会上,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保委副主任潘守银,市工商局消保局局长、消保委秘书长王张,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市律协党委书记马家柱,市消保委副秘书长李伦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市律协常务副秘书长黄琦一同为36名服务团成员律师颁发了聘书。
潘守银副局长在会上对市司法局、市律协对律师服务团招募、审核、选拔、成立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在充分肯定第一期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成立近三年来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他对第二期律师服务团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希望全体成员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时俱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法律服务水平;二是积极配合市消保委,结合合肥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大向社会公众的消费维权法律宣传力度;三是认真做好值班咨询接待,积极落实公益诉讼等
马家柱处长代表市局、市律协对律师服务团成员寄予了几点希望:一是要在提高政治站位中深化认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要命题。消费维权工作就是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二是要在加强业务学习中提升能力。消费维权工作不仅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而且涉及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商标法、广告法等。只有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是要在完善工作机制中增强合力。从事消费维权工作,需要志愿律师、消保委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在建立日常沟通、定期交流机制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及时、快速反应机制。四是要在积极全面参与中展示形象。消费维权团的各位律师不仅要积极参与现场咨询、业务研讨、专题培训、节目录制、普法宣传、纠纷化解等工作,还要通过线上和线下等方式增强工作效果,努力打造合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的品牌。
律师服务团团长、市律协副会长赵永英在发言中表示,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的成立,为律师们提供了展示专业能力水平、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平台。聘书既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服务团全体律师将以十九大精神为工作指引,创新工作模式,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工作,为消费者维权法律服务工作贡献微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