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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2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批复
信息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04   查看次数:3003

合律党〔2017〕30号

 

 

安徽同胜律师事务所、安徽典兴律师事务所:

经2017年8月14日市律协党委会议研究,现就你单位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同胜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王林任支部书记。

同意成立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典兴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丁前国任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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